【公告】 115年度新北市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
一、本市為鼓勵優秀及清寒新住民子女培養好品德及專心向學,爰提供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二、學生應檢附下列文件,於115年3月13日(星期五)前交由教務處註冊組初審。
三、獎項
(一)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
就讀本市國民中學,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品行端正,學習態度良好,發給五千元。
(二)新住民子女清寒助學金:
就讀本市國民中學,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六十分以上且品行端正,學習態度良好,發給五千元。
四、繳交文件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應經學校初審核章)。
(二)前一學期之在學成績證明(由校務行政系統列印)。
(三)中低收入戶證明(助學金)。
(四)近期戶籍謄本(有記事)。
辦法與申請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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