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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補助申請

一、校內申請時間:~113.04.19(五)前

二、補助對象: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就讀本市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者。

                        但軍公教遺族子女若同時符合本就學費用優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之規定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三、申請文件:

  1. 本局核准在案者:
    請依據前一學期核定名單,填寫優待名冊正本1份、印領清冊正本一式2份已繳費收款收據影本,並請檢核郵局存摺帳號是否正確(局號不公布),若使用新郵局帳號者需再檢附存摺封面影本(請以學生本人郵局帳戶為原則)。
  2. 本學期新申請者或轉學生:請檢附申請書正本1份、撫卹令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戶口名簿影本1份、優待名冊正本1份、印領清冊正本一式2份已繳費收款收據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請以學生本人郵局帳戶為原則)。

四、備註:欲申請者,請於申請時間備妥相關資料,繳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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