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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申請辦法

一、申請時間:113.4.1(一) ~ 113.4.26(五)

二、說明:

       (一)申請辦法請自行詳閱附件。

       (二)欲申請者,請下載相關表件,填寫或繕打後提出申請(如附件)。

三、備註:請於申請期限前,將相關資料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原預113.5.3(五)召開評選會議,因故另擇期舉行,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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