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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申請辦法

一、申請時間:114.3.31(一) ~ 114.4.25(五)

二、說明:

       (一)申請辦法請自行詳閱附件。

       (二)欲申請者,請下載相關表件,填寫或繕打後提出申請(如附件)。

三、備註:請於申請期限前,將相關資料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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