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一、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分為數理類及語文類二類,實施計畫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公告,公告網站及承辦人說明如下:
(一)語文類:公告於本市資優鑑定系統行政公告處;承辦人: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楊玉鈴主任,聯絡電話:(02)89791352,分機601。
(二)數理類:公告於本市資優鑑定系統行政公告處及市立板橋高級中學校網首頁;承辦人:市立板橋高級中學劉頌真特教組長,聯絡電話:(02)29602500,分機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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