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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一、校內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09.30(二)止

二、條件:

1、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2、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說明:符合資格並欲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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