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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鈊象電子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學年上學期「清寒優秀獎助學金」申請

一、 校內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09.19(五)

二、條件

(一)家境清寒或突遭重大變故,未領取其他私立機構獎助學金。

(二)113-2「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各科不得低於60分。

(三)「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符合資格並欲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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