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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

一、 校內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09.26(五)

二、條件 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

三、說明:符合資格並欲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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