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辦理「清寒優秀學生助學方案」
一、條件
1、在校學業成績:前一學年成績平均,國小及國中須達90分以上、高中須達85分以上。若為一年級下學期學生,可提供上一學期成績單作為審核依據。若未達成績標準,須附上導師或學校推薦函,以供審核。
2、具一項以上特殊才能或潛力(如語文、數理、科技創作、邏輯思考等),並經教師或導師具名推薦,說明學生之特質與潛力領域。
3、家庭清寒,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證明、家庭狀況說明等)。
二、不符合清寒優秀助學金補助資格:
1、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超過當年度最低基本工資者。
2、雖具清寒背景,但缺乏展現任何才能特質或潛力者,即便成績達標,亦不納入補助。
3、其他(休學、降轉、畢業、家庭經濟狀況已獲改善)。
三、說明:符合資格並欲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